为切实消除隐患源,为井下施工作业现场提供良好一线环境,四槐树煤矿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闭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制定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办法,并及时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保障安全生产无后患。
四槐树煤矿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本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及隐患,上井后必须将检查的问题及隐患交到安全科,由安全科将问题及隐患下发到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接到下发的问题及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时整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安全科,安全科对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销号。
对公司领导查出的问题及隐患,接到检查笔录后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按时整改完成,由专业科室、分管领导验收后,将整改结果反馈到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报公司有关处室。
对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及隐患,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问题及隐患按标准整改完成,由专业科室、分管领导验收后,按时反馈到上级主管部门。
所有检查问题、隐患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过程中施工人员、监督人员、复查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将各单位“安全检查隐患”闭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月度安全经营目标考核的一项考核内容。
四槐树煤矿通过施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办法,认真抓好了现场管理,及时整改了存在的各类隐患,使各类隐患得到闭合管理,为实现安全生产夯建了有力的根基。
四槐树煤矿/刘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