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各级会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1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刻吸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 做到警钟长鸣,保证安全生产,明兴集团三月份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领导、指导、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在活动期间,要求各矿生产及辅助单位每月组织观看事故安全案例警示片不低于1次,要求全员参与,缺少1人次在月度“双基”考核中扣1分。对重生产轻安全的单位负责人,频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安全意识差的人员实行约谈教育。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单位,检查各工区、科室开展安全反思、员工安全“八个一”活动情况,活动情况将纳入月度责任制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