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十二月
明矿政字[2022]127号 ——————★————— 关于印发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30号)及上级各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内容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层级、各岗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已修订完成,予以下发执行。
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1.董事长(党委书记) ……………………………………………………………1 2.总经理 ……………………………………………………………………………3 3.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4 4.安全总监 …………………………………………………………………………5 5.总工程师 …………………………………………………………………………7 6.总会计师 ………………………………………………………………………8 7.工会主席 ………………………………………………………………………9 8.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 ……………………………………………………10 9.总经理助理(安全培训) ……………………………………………………11 10.总经理助理(党建工会) ……………………………………………………12 11.总经理助理(审计考核) ……………………………………………………13 12.安全生产委员会 ………………………………………………………………14 13.工会 ……………………………………………………………………………16 14.安全监察处 ……………………………………………………………………17 15.生产技术处 ……………………………………………………………………19 16.审计督察处 ……………………………………………………………………20 17.企业管理处 ……………………………………………………………………21 18.供应处 …………………………………………………………………………22 19.运销处 …………………………………………………………………………23 20.劳动人事处 ……………………………………………………………………24 21.保卫处 …………………………………………………………………………25 22.财务处 …………………………………………………………………………26 23.党政办 …………………………………………………………………………27 24.党建办 …………………………………………………………………………28 25.安全监察处处长 ………………………………………………………………29 26.安全监察处副处、科(副科)长………………………………………………31 27.采煤专业管理人员 ……………………………………………………………32 28.掘进专业管理人员 ……………………………………………………………34 29.机电运输专业管理人员 ………………………………………………………36 30.通风专业管理人员 ……………………………………………………………38 31.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 …………………………………………………………40 32.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管理人员 ………………………………………………41 3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管理人员 ……………………………………42 34.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管理人员 ………………………………………44 35.调度和应急管理人员 …………………………………………………………47 36.生产技术处处长 ………………………………………………………………49 37.生产技术处副处(科)长 ……………………………………………………51 38.审计督察处处长 ………………………………………………………………52 39.审计督察处科长 ………………………………………………………………53 40.企业管理处处长 ………………………………………………………………54 41.企业管理处副处长、科(副)长 ………………………………………………56 42.企业管理处科员 ………………………………………………………………60 43.企业管理处仓库人员 …………………………………………………………61 44.企业管理处磅室人员 …………………………………………………………63 45.劳动人事处处长 ………………………………………………………………64 46.劳动人事处科(副)长 …………………………………………………………65 47.劳动人事处科员 ………………………………………………………………67 48.党政办公室主任 ………………………………………………………………71 49.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科长、科员 ……………………………………………72 50.党建办公室主任 ………………………………………………………………74 51.女工委主任 ……………………………………………………………………75 52.保卫处处长 ……………………………………………………………………76 53.保卫处副处长、科(副)长 ……………………………………………………77 54.保卫处队员 ……………………………………………………………………78 55.运销处处长 ……………………………………………………………………81 56.运销处副处长 …………………………………………………………………82 57.运销处科长 ……………………………………………………………………83 58.财务处处长 ……………………………………………………………………84 59.财务处副处长 …………………………………………………………………85 60.财务处科长 ……………………………………………………………………86 61.财务处副科长 …………………………………………………………………87 62.财务处科员 ……………………………………………………………………88 63.供应处处长 ……………………………………………………………………89 64.供应处副处长、科长 …………………………………………………………90 65.供应处科员 ……………………………………………………………………91 66.食堂主任 ………………………………………………………………………92 67.食堂厨师 ………………………………………………………………………93 6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94
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6.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8.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9.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10.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3.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1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6.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董事长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监督落实。 2.协助董事长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3.协助董事长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监督落实。 4.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协助董事长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落实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8.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 9.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10.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和建设,督促所属单位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11.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 1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明兴金属科技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并落实明兴金属科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组织制定并实施明兴金属科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明兴金属科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明兴金属科技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明兴金属科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2.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3.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4.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8.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9.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11.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13.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5.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16.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的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3.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4.组织开展公司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安全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对公司研究开发和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施工技术,负责审查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安全隐患。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等。 9.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协助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0.参与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督促编制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并监督落实。 3.负责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专项资金。 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安全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6.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按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活动,审核各类安全费用的支出。 7.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8.协助董事长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9.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10.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11.监督落实下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2.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配合、监督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3.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4.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5.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监督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7.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 8.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9.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10.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 11.监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2. 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参与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6.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7.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协助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8.参与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9.监督落实下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助理(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参与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监督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 3.监督公司及各煤矿矿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是否符合任职资格。 4.监督公司及各煤矿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应急救援等培训教育。 6.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培训教育工作。 7.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助理(党建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代表工会组织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 2.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3.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4.参加企业职业危害防治重大问题会议,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要求,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危害因素。 6.监督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7.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8.参与监督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9.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10.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助理(审计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考核。 2.组织公司内审、内控工作,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区域,通过专项审计、定期审计、抽查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考核审计。 3.对公司董事会重要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负责新港实业(洗煤厂)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监督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监督落实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 6.监督下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改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10.监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11.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12.对公司安全工作做出决定,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部署和组织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要求。 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的其他职责。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和督促公司领导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2.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3.监督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5.组织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员工劳动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改善。 6.发动员工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教育广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 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并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8.组织检查职代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决议执行情况和有关提案的落实情况。 9.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审议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的惩处。 1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2.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4.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5.监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6.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井下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8.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0.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参与事故应急演练。 11.积极配合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2.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覆盖井下作业现场及各主要生产系统。 13.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14.加强隐患排查和反“三违”力度,着重抓好现场作业的实时监督。 15.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伤、责任事故按制度进行调查分析、责任追究,并制定防范措施。 16.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矿井各类安全信息及相关安全资料。 17.负责牵头组织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 1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技术方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监督各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检查工作。 6.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 负责监督下属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督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全面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开展重点督查工作,代表公司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2.负责对上级文件及集团公司重点督办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司会议、文件和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党建等方面制度考核落实情况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核查,跟踪考核。 5.负责对公司董事会重要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处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监督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公司外委合同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采购、外修、外租设备及基建、外委工程金额超二十万元的。 8.设置督查意见箱,鼓励员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不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 9.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1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材料计划及验收。 2.负责对公司仓库安全管理。 3.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 4.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所用物资购买计划和协条工作。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对地面承包、承租、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核。 7.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供应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 2.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工作。 3.参与设备、器材招投标工作。 4.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及所购物资质量的验收、把关入库。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 6.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运销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煤炭销售.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煤炭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 3.负责外拓销售市场,开发煤炭新品种,适应客户需求。 4.负责煤炭发运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新港物资所需煤种的调运工作。 6.负责各矿销售价格、货款回收、煤场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企管处对各矿、新港物资地磅及皮带衡的校检监督工作。 8.负责各矿月底煤炭的盘点、统计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处室管辖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明确本处室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负责制定职工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报及发放工作。 3.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5.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 6.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经济处罚涉及工资总额的扣减。 7.负责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8.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9.负责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负责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的缴纳。 11.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工伤认定、鉴定材料的申报。 12.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3.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集团公司治安工作,保证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矿区治安安全。 2.参加有关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地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3.妥善处理单位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治安重点地区、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参加对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治安重点地区、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的排查确认,审查隐患治理监控措施,督促、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 4.负责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制定、应急处理、调查、分析。 5.负责地面火灾、危化品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协助组织对地面火灾、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确认,审查隐患治理监控措施,督促、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 6.协助做好地面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3.参与审定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参与审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关资金。 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6.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罚款的交纳情况。 7.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 8.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政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接待、自助餐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文件、通知的接收、批阅、转发工作。 3.负责车辆(含货车)的全面管理工作。 4.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5.负责每月职工生日的统计及发放。 6.负责公司下属单位招待、车辆管理等监管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考核。
党建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党建、党务日常工作,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材料的报送工作。 2.负责公司工会、女工委工作。 (1)负责女工委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工会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义工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档案室管理;监督职工之家和明德堂的管理工作。 (2)负责打字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文件校对、印刷等工作。 (3)协助党政办做好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4)负责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等工作。 (5)负责公司宣传牌版、条幅、美化亮化等全面管理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工作。 4.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下属单位党建、女工委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各类文字材料总结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治、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考核。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参与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5.检查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7.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督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煤矿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 监督所属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9.监督所属煤矿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10.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12.负责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3.参与监督检查各矿安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15.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监察处副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配合处长开展相关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 3.在处长未在岗位时,副处长应承担处长职责。 4.及时向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5.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6.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7.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8.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9.协助处长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管理工作。 10.负责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1.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 协助做好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监督工作。 1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4.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采煤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分管专业部门负责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监督各煤矿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3.参与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4.监督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5.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6.监督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7.参与开展采煤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采煤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8.监督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9.监督采煤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0.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2.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监督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督促分管专业、部门对职业卫生的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矿井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4.每月参加采煤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1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7.严格落实下井制度。 18.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掘进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各煤矿开拓、掘进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各煤矿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参与制定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督促各煤矿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3.监督分管部门负责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督促制定井巷维修制度等掘进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监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5.监督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分管专业部门对职业卫生的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矿井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监督矿井落实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掘进工作面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8.参与开展掘进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9.监督分管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10.监督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监督掘进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1.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2.督促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监督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4.监督矿井掘进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掘进班组长例会,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15.监督矿井定期组织进行开拓、掘进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16.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7.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运输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指导所属煤矿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置。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非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制定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9.监督检查冬季“四防”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所属煤矿开展提升系统、胶带输送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督促所属煤矿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后的各项安全性能指标符合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参与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所属煤矿停产检修工作。 14.参与审查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开展机电运输岗位工种业务培训。 1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7.负责监督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8.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9.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1.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通风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监督各矿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监督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4.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检查矿井通风、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6.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7.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等行为。 8.督促所属煤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0.监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1.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2.监督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13.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4.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负责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9.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煤矿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工作。 3.协助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监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监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8.监督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9.参与编制企业防治水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检查雨季“三防”工作。 10.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问题解决意见。 11.监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培训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决议,监督所分管区域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监督矿井制定年度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监督矿井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监督矿井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督促矿井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报领导审批后严格执行。 5.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 6.监督矿井职业卫生危害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 7.督促矿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8.督促矿井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矿井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研究、解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参与制定(修订)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督促矿井双重预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单位按期解决。 4.监督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5.监督负责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各矿井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6.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 7.监督煤矿领导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8.监督各矿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9.监督矿井对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10.监督矿井在井口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 11.对矿井双重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2.监督矿井根据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结果,修订完善本专业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13.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矿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参与制定和发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监督矿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障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督促每年要定期召开职业病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最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监督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参与职业卫生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监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单位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7.监督矿井安全科、人事处、通风科等有关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8.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9.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10.监督矿井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11.监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12.监督矿井负责制定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13.参与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14.监督矿井依法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档案材料。 15.督促矿井职业卫生项目申报工作。 16.监督矿井职业卫生工作的统计工作和公示。 17.监督矿井组织体检、复查及员工健康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 18.监督矿井做好地面办公场所满足工作需要,办公设施及用品齐全,通道畅通,环境整洁。 19.监督矿井职工“两堂一舍”(食堂、澡堂、宿舍)设计合理、设施完备、满足需求,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澡堂管理规范,保障职工安全洗浴,宿舍人均面积满足要求。 20.监督工业广场及道路符合设计规范、环境清洁。 21.监督矿井地面设备材料库符合设计规范,设备及材料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范。 22.监督矿井地面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3.监督矿井工业场所面积、设备、设施满足工作需求。 24.监督矿井办公环境整洁,置物存放有序。 25.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调度和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矿井值班调度人员负责在日常生产调度工作中重点掌握安全情况,对一些重大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2.督促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类报表和总结,做好伤亡和非事故记录和统计。 3.监督矿井对重点工程和有隐患的采掘工作面重点调度,特别是高温地点、瓦斯、探放水、工作面初采初放、安装、回撤、巷道贯通等情况,做好隐患地点的排查工作。 4.监督矿井做好调度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工作,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保证设备灵敏可靠;做好井上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监控到位,出现系统报警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5.监督矿井开好安全生产调度会,合理安排生产,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监督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按照重大事故处理程序,积极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 7.参与对各种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工作、总结经验,将事故通报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8.监督矿井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令,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 9.监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10.监督矿井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落实。 11.监督矿井做好煤矿生产通讯系统的畅通。 12.督促矿井做好煤矿监控系统的运行值班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 13.监督矿井落实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设置。 14.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5.监督矿井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资源有保障。 16.监督矿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照规划和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7.督促矿井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相关内容。 18.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0.负责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技术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指导所属煤矿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掘接续、审查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7.指导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8.负责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各煤矿月度生产计划的审查、考核。 9.优化开拓布局、设计方案,确保“三量”平衡,接续正常。 10.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11.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12.负责日常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生产技术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13.监督各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定期对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进行检查;参与公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检查工作。 14.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 15.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6.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指令。 17.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8.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演练。 1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技术处副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配合处长开展相关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 3.在处长未在岗位时,副处长应承担处长职责。 4.及时向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5.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技术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6.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7.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8.协助处长做好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主抓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技能比武、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工作。 9.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协助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监督工作。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督察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上级文件及集团公司重点督办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公司董事长月度安全经营例会、中层干部会、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各类文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4.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处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5.负责制定季度、年度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所有的经济业务事项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审计,年度全覆盖审计一次,出具审计报告报董事长。 6.负责对公司外委合同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采购、外修、外租设备及基建、外委工程金额超三万元的。 7.负责对各类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督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验证。 8.基层单位或职工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公司主要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及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项。 10. 负责基层单位或职工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 11.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12.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审计督察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上级文件及集团公司重点督办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各类文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3.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处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4.负责对各类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督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验证。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外维修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月度考核的资料准备、日常统计、考核汇总等。 7.负责对本单位的各项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 8.负责基层单位或职工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助调查。 9.协助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监督工作。 10.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11.监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2.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13.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负责仓库全面管理工作,对入库的采购物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验收入库。 7.负责集团公司处室及小港煤矿材料计划的收集、汇总、价格考核、上报审签工作。 8.负责到货物资验收、入库、出库、领用签发、使用材料跟踪考核、实耗结算等工作。 9.负责旧料定额回收、结算及报废料的外售处理工作。 10.负责公司物资外出维修、外租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监督小港煤矿单体液压支柱、顶梁、铁鞋盘点及建账管理工作。 12.负责物资出门证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明兴铸造成本控制的监督工作。 14.负责磅室日常管理工作。 15.负责正大建材计件工时定额的制定、考核、结算工作。 16.负责基建工程的招标、验收及结算工作。 17.参与土地塌陷及民房斑裂的实地检验丈量、兑现赔偿工作。 18.负责矿泉水、办公用具的管理工作。 19.负责车辆耗油、地面水电费的考核、结算工作。 20.负责集团公司电脑、打印机、相关使用软件、地面监控(调度室监控除外)等内部网络维护;开发、升级公司自主开发的程序;负责各种会议音响的管理工作。 21.负责节能、减排的统计报表工作。 22.负责实业公司计件定额的考核制定相关加工成品的检斤检尺及工资的核算工作。 23.负责集团公司各煤种的煤质化验工作。 24.负责监督小港煤矿电缆的清点、建账管理工作。 26.落实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灾设备;监督检查所属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情况。 27.负责公司在册物资的调剂工作。 28.负责分管区域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9.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0.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1.负责下井期间所经过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2.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33.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管理处副处长、科(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管监控信息及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公司电脑、打印机、相关使用软件、地面监控(调度室监控除外)、内部网络维护等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自主开发软件的维护、升级工作,机房网络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及其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种会议音响的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各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监控设施安设和使用监督工作。 5.负责对三矿井上下月度材料全面检查的组织、问题汇总、监督整改情况的管理工作,每月每矿组织全面大检查不少于2次。 6.处长休班、出发期间,主持企管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分管外出维修及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公司、小港煤矿、新港物资外出维修工作。 2.负责采购物资低于计划价格的汇总、结算工作。 3.负责废旧物资外售的询价、汇总、招标工作,负责小港煤矿维修费用的统计、结算工作。 4.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工作。 5.负责公司及小港煤矿材料成本的统计、结算工作。 6.负责汶河煤矿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三、分管工时定额及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正大建材第二加工车间计件工时定额的考核、结算工作。 2.负责正大建材、第二加工车间材料的全面管理工作,第二加工车间每月材料清点不低于一次,形成书面清点报告并签字。 3.负责升井废旧物资的全面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废旧物资外售的询价、招标工作。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4.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5.负责小港矿各种维修工具(维修工落实到个人的扳手、钢丝钳等)台账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种工具(如电焊机、风动工具等)的台账登记管理工作。 6.协助小港矿房屋斑裂管理小组对斑裂房屋进行丈量、结算工作。 7.负责东风井升井物资及现存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现场监督不少于3次。 8.负责公司用水的管理工作。(泉沟水厂) 四、分管材料计划及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公司、小港煤矿、新港物资材料计划的全部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小港煤矿早调度会工作。 3.负责旧料回收单的收集、汇总、未回收欠条的落实工作。 4.负责外借物资的登记、归档、催要工作。 5.负责外售物资汇总等工作。 6.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五、分管支护材料及井下材料、电费的管理工作 1.负责支护材料(点柱、顶梁、铁鞋、三用阀、防飞帽等)日常管理、清点、丢失结算工作,包括支护材料台帐管理、井下支柱到期升井监督等管理工作。 2.负责地面照明、牌板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外租车辆的协调、结算、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小港煤矿用电量抄表及小港煤矿各主要用电场所的抄表、测算、结算工作。 5.负责企管处内部个人扣分、记分、考勤等汇总、公示、上报工作。 6.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负责企管处个人通报、处理意见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 六、分管井下材料定额及钢丝绳、电缆的管理工作 1.负责小港煤矿材料(采掘、辅助工区,包括机电工区电工组、锅炉组)定额结算工作。 2.负责点柱租赁及点柱外出维修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小港煤矿钢丝绳、皮带、电缆的清点、建账、结算等全面管理工作。 4.参与小港矿采掘工程量的验收工作。 5.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七、分管基建及支护材料回收的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公司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小港煤矿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3.负责小港矿支护材料(锚杆、锚盘、螺母、锚网、托梁等)回收定额的下发及结算工作。 4.负责小港煤矿天然气日建帐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煤质化验工作。 八、分管煤质取样及井下材料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公司各单位煤质抽样、化验等全面管理工作;各煤种抽样化验每旬不能低于一次。 2.负责干部澡堂、来宾澡堂所用用品的建档管理工作,来宾澡堂洗涤用品的结算工作。 3.负责公司月度汽车里程抄表、油耗考核、结算工作。 4.负责公司及小港煤矿各单位办公费用季度结算工作。 5.负责企管处下井人员下井次数、时间(人员定位)、罚款金额的统计、汇总、上报、公示工作。负责公司下属单位罚款的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桶装水、绿化用水(小港村)、罐装水的结算工作。 7.负责新港物资小仓库及地面物资的工作。 8.负责新港物资材料、设备维修、铲车维修、用电量的结算工作。 9.负责企管处报销发票登记、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小港煤矿制造费用的汇总、上报工作。 10.负责各矿及新港物资煤场库存盘点工作,企管处出发费用的汇总结算工作。 11.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2. 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管理处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小港煤矿地面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等工作(调度室负责的监控除外)。 2.负责监控视频的回放收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汇报,并作好回放的台帐登记工作。 3.负责办公家具的清点、登记、建档管理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文件、规定、简报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出门证的全面管理工作。 6.负责内部会议记录的汇总、参会人员签字管理工作。 7.负责材料入库单及供应商发票核对工作。 8.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9.协助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管仓库管理、材料出库及物资超市的管理工作 1.协助做好仓库(包括二级库)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物资超市的工作。 2.负责手写验收单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手写验收单的填报管理工作。 3.负责机打领料单的全面管理工作。 4.负责机打入库单的审核、监督工作。 5.负责油库、水泥库、露天物资的验收、发放工作。 6.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需仓库存档的物资有关资质、证件的审核、分类存档工作。 8.负责到货物资的验收、清点工作。 9.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交旧监督管理工作。 10. 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二、分管材料入库的管理工作 1.负责手写验收单、机打入库单的管理工作(包括二级库物资)。 2.负责到货物资(包括二级库物资)的验收、清点工作。 3.协助做好机打出库单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物资超市的工作。 4.负责未到货物资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5.负责采购物资低于计划价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油库、水泥库、露天物资的验收、发放工作。 7.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负责设备库、劳保库保管工作 1.负责密封件类、仪器仪表类、劳保用品类、办公用品类、各类设备、采煤机、掘进机、综采支架配件、乳化泵配件、胶管类、锚索钻机及配件、风动工具类、钢材类、皮带类、钢丝绳类、皮带机配件类、溜子配件类、阻燃电缆(2.5平方以上)等物资验收、清点、保管、发放等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二级库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3.协助做好仓库其它材料的验收、发放工作。 4.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四、负责五金库、五金交电库保管工作 1.负责阀门管件类五金交电类、标准件、闸门管件、道钉、夹板类、油漆类、水泵配件类、机电配件类、钻头、钻杆类、电缆类(1.5平方、2.5平方)等物资验收、清点、保管、发放等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二级库物资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3.协助做好仓库其它材料的验收、发放工作。 4.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磅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管磅室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公司(小港煤矿)及新港物资磅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煤炭及矿用物资过磅工作。 3.负责公司各矿及新港物资日售煤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月度组织皮带衡、地磅的标校、分析工作,并作好记录及签字。 5.负责计量审核员考勤、调配工作。 6.负责煤炭及其它物资过磅工作。 7.负责地磅及皮带衡标校工作。 8.负责皮带衡运煤量的统计及日报表工作。 9.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劳动人事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负责制定职工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发放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报及发放工作。 7.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9.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负责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10.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经济处罚涉及工资总额的扣减。 11.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2.负责下井期间所经过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负责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五险的缴纳。 14.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工伤认定、鉴定材料的申报。 15.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6.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劳动人事处副处长、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羊泉煤矿人事科全面工作,负责对汶河煤矿人事科的监督工作。 2.负责羊泉煤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的申报、缴纳、基数调整、人员增减、参保信息核对等工作。 3.负责羊泉煤矿办理招工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证等工作;对长期旷工、辞职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件送达、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文件送达等工作。 4.负责羊泉煤矿退休申报,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年限认定及缴纳工作。 5.负责羊泉煤矿工伤职工的认定、鉴定、工伤停工留薪期认定、医疗费缴费及返还、辅助器械审批安装等工作。 6.负责羊泉煤矿工伤护理费、生活费等费用的签批;工伤及职业病人待遇处理。 7.负责羊泉煤矿对外的沟通、协调与联系工作;协调员工关系、劳动纠纷、仲裁争议工作。 8.负责羊泉煤矿人员统计、调动、分配、任免、晋升、离职等有关人事手续的办理工作。 9.负责公司、羊泉煤矿、汶河煤矿每月的工资审核,检查差异化考核,以分计资等工作。 10.参与公司月度考核;五险基数调整、信息核对、基数申报。 11.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的工资、安全奖、孝行奖等进行统计、汇总、对比分析;计算各种福利待遇;负责公司内退、伤病、长假等单位月度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待遇的核算。 12.负责公司遗属抚恤金的核算、上报;对退休职工材料审核工作。 13.负责劳务派遣营业执照的办理、审核、延续等工作。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及修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报,发放并建立台账等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对公司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检查工作。 15.负责退休、工伤、遗属人员健康认证;退休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数据上报、统计、失业动态检测。 17.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18.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劳动人事处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社会保险 1.参与公司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的申报,人员信息核对、基数调整等工作。 2.负责公司新招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工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证、五险职工增员等工作。 3.负责公司在职及退休人员原始档案及电子档案系统日常管理,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电子档案系统维护等工作。 4.负责公司人事的档案管理动态管理,对职工个人信息有变动的及时变更、更新。 5.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保密管理,人事档案为公司的机密,有劳动人事处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否则追究档案管理员的责任。 6.建立专人管理的档案橱钥匙专人管理,档案橱相应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措施,档案橱内不准摆放无关物品。 7.审阅、借阅档案管理。公司领导或相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必须由劳动人事处处长签批,再由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查阅,否则追究档案管理员的责任。 8.负责采煤一区、运搬工区、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设备科、新钢物资、小港煤矿矿级、公司各处室等单位考勤,差异化考核,以分计资的检查及审核;以上单位月度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待遇核算;职工父母生日核对。 9.参与羊泉煤矿、小港煤矿、汶河煤矿井下采掘工程量验收工作。 10.参与劳动用工、定岗定员等工作。 11.负责对公司考勤、以分计资的监督检查。 12.参与退休、工伤、遗属人员健康认证。 13.负责公司在职或退休职工死亡吊唁。 14.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15.负责下井期间所经过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6.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7.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工资核算 1.负责公司人员分配、调动、离岗、内退、伤病、产假、长假、事假、停薪留职等办理调动手续;档案系统人员的增加、减少、调动的进行调整。 2.负责每月对公司各单位人员用工分布情况进行统计。 3.负责采二工区、皮带工区、通修工区、食堂等单位考勤、差异化考核、以分计资的检查及审核;以上单位月度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待遇核算;职工父母生日核对。 4.负责公司长旷人员通知、解除合同文件送达;办理解除合同、失业金等相关手续。 5.负责公司停薪留职、长假、产假、事假的统计,到期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6.负责对公司考勤、以分计资的监督检查。 7.参与小港煤矿、羊泉煤矿、汶河煤矿井下采掘工程量验收工作。 8.参与退休、工伤、遗属人员健康认证。 9.参与公司在职或退休职工死亡吊唁。 10.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11.负责下井期间所经过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劳保用品发放 1.负责掘进一区、机电工区、正大建材等单位考勤、差异化考核、以分计资的检查及审核;以上单位月度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待遇核算;职工父母生日核对。 2.参与小港、羊泉煤矿井下采掘工程量验收工作。 3.参与劳动用工、定岗定员等工作。 4.负责对公司考勤、以分计资的监督检查。 5.参与退休、工伤、遗属人员健康认证。 6.参与公司在职或退休职工死亡吊唁。 7.参与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建立台账等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对公司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检查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9.负责下井期间所经过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1.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2.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考勤管理 1.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相关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负责公司各单位考勤、休班、出差、下井、各类假期等处理。 2.负责各单位职工考勤月度汇总、季度汇总、年度汇总等工作。 3.负责公司正常退休、特岗退休档案及材料上报工作。 4.负责公司在职、退休社保卡发放。 5.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及认证工作。 6.负责每月对职工孝行奖、职工父母(岳父母)孝行奖进行核对、核算。 7.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8.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5.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贯彻执行维护职工权益的相关指示、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维护职工权益。 7.贯彻执行《档案法》,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工作,严格借阅、保密、销毁制度。 8.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并定时开展群监员、协管员安全活动。 9.及时向领导汇报、阅批、转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传真、文件、通知,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无误。 10.负责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1.对食堂监督管理,由分管食堂副主任任组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及其它管理工作。 12.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13.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科(副)长、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档案管理 1.负责档案日常管理、收发、查阅、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定期做好企业业务资料、重要文件及合同等的入档。 3.负责公司及小港煤矿所有文件打印、保证打印质量和排版样式。 4.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微机和打、复印机,做好保养维护。 5.保持档案室及打字室卫生干净整洁。 6.大型活动或检查时、及时协助办公室其他人员工作,并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接待、文件接收 1.待客热情周到,细致入微。 2.及时接收上级文件并报相关领导批阅和转发、整理存档。 3.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规定,加强招待用品的管理。 4.纪念品建档管理、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发放。 5.将车辆行车里程、耗油量及时报企管处。 6.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大型检查、会议的照相、录像工作。 8.飞信平台管理、网站信息更新、微信平台管理,并做好保存收集备用。 9.协助打字室完成应急任务。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车队司机 1.认真完成公司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 2.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运行。 3.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 4.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派车主管简要汇报出车情况。 5.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 6.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7.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8.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带车人安排。 9.驾驶员在工作中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建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日常上报材料的撰写、领导讲话、典型发言的起草。 2.企业文化策划、引领和外宣资料。 3.大型检查、会议的接待、布署工作。 4.日常检查材料的撰写、会议领导讲话及上级会议内容的整理及汇报。 5.做好各绿化区域内的清理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女工委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女职工和家属做好安全生产的贤内助、常吹家属安全枕边风。 2.负责各项文件的整理、排版、修改及保存归档。 3.文化宣传牌板内容的及时传送、内容校对、记录统计及验收。 4.做好女工委日常工作,包括生日祝福金及时发放和统计、低保困难户帮扶、金秋助学、年终救济、女工送温暖活动等工作。 5.集体会议、演出等活动的会场服务、主持、礼仪等,迎接检查会场服务、现场解说等。 6.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8.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负责对公司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监督公司下属企业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督促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落实,突发重大案件亲临事故现场妥善处理。 8.负责小港煤矿煤场、洗煤厂装煤车辆的秩序,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东风井、车棚、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地面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及地面消防工作,参与冬季“四防”和雨季“三防”工作。 11.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2.负责公司大型会议,人员集中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及疏散工作。 13.负责公司办公楼、综合楼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工作。 14.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15.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处副处长、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做好保卫工作,为企业保驾护航。 2.保卫处长未在岗位时,保卫处副处长根据安排承担处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3.严格落实企业管理制度、素质建设,同集团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5.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防范确保不出纰漏。 6.加强劳动纪律,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 7.加强地面环境卫生、绿化、人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推进地面综合整治上新台阶。 8.及时向保卫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10.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1.负责分管区域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2.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处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车棚管理员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保卫处领导下做好车棚管理工作。 2.严格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旷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护好车棚内设施和存车牌,因丢失车牌造成他人的损失必须包赔。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班期间造成车辆或部件损坏、丢失的,按价赔偿并严肃处理。 4.对违反车棚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制止,要检查好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锁及车辆挂大车牌情况,发现不上大牌或未上锁的要给予处罚。 5.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监守自盗,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6.保持车棚内外卫生,接班后及时清理,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7.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东风井保卫人员 1.服从命令听指挥、执行好各项制度、履行好岗位责任。 2.做到不迟到、早退、脱岗、睡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落实好上下班点名,做到值班期间尽时尽效。 3.夜间值班要加强巡逻,突出重点、保障(风机房、绞车房)要害部位安全,对死角多留心、多观察、多巡逻,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置。 4.加强责任心,采取严格的门卫措施、严密的巡逻措施和周密的守护措施,做到值班期间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5.维护好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好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煤场保卫人员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2.上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穿戴整齐清洁、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严禁简单粗俗现象的发生。 3.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换、休班人员必须写出事假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准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班前、班中喝酒。 4.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运煤出门证的管理,每日汇总交保卫科。负责维持好车辆秩序,保持道路畅通防止堵道、堵门,对不听指挥者停止其运煤业务。 5.负责煤场的监磅工作、监督装车情况。禁止出现好、次煤的混装,负责监督过磅情况,过磅完毕后要分别在过磅单上签字,防止集体利益受到损失。对营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并报请集团公司处理。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门卫人员: 1.负责对出门物资的核对收取出门证、对外出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2.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联系工作。 3.加强巡逻制度、执勤制度,确保安全。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5.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运销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5.负责小港煤矿煤场装煤车辆的安全管理。 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8.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运销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执行公司的煤炭销售政策,协助处长市场调研、开拓客户、煤炭发运等具体煤炭销售工作。 2.负责煤场的煤炭销售管理、煤炭发运工作。 3.收集市场信息、加强市场预测、经常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相应的营销策略和实施方案,并不断改进销售全过程的服务。 4.做好新客户的初审和老客户的评估基础工作。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室人员的内部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7.协助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 治管理措施。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运销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处账目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账目管理、订单录入、报表制送等工作; 3.负责客户的发票核对以及内部等相关原始资料的存档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6.协助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 治管理措施。 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7.参与审定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8.参与审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关资金。 9.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10.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罚款的交纳情况。 11.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2.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13.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科目的设置、财务帐套的管理、会计凭证复核、月末结帐、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及各种对外报表的编制报送。 2.负责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四槐树煤矿帐套工作、集团公司帐套备份工作、安全费和上级补贴资金帐务工作。 4.负责对各级财务的检查负责准备解释工作。 5.协助处长落实好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6.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羊泉煤矿帐套的管理、会计凭证复核、月末结帐、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及各种对外报表的编制报送。 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全费和上级补贴资金帐务工作。 3.负责新泰正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全部帐务。 4.负责新泰新港物资有限公司全部帐务。 5.对各级财务的检查负责准备解释工作。 6.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处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及新港物资煤款的收取及各种票据保管、托收、查询、材料设备及工程款的支付、各项费用审核报销、工资发放及所受理业务凭证填制、银行帐套的管理、印鉴、支票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2.协助融资工作。 3.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财务处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各现金款项的收取、支付、各项费用审核报销、统计、工资发放、所受理业务凭证填制及现金帐套管理、凭证、工资单装订与管理。 2.负责材料会计、负责公司材料设备入库审核、 材料、固定资产出入库录入及与仓库帐目核对、材料系统结帐;材料计划价格的审核、材料、固定资产帐套管理。 3.负责集团公司、羊泉煤矿、四槐树煤矿、正大建材、新港实业公司等发票认证、报税发票领取、开具和保管;记录销售台帐,月末与销售处核对一月的收、发、存。 4.负责煤款的收取、现金款项的收支及各种票据保管、托收、查询、材料设备及工程款的支付,各项费用审核报销、工资发放及所受理业务凭证填制、印鉴和支票及有价证券的保管、现金、银行帐套的管理;凭证、工资单装订与管理。 5.负责羊泉煤矿材料设备入库审核, 材料、固定资产出入库录入及与仓库帐目核对、材料系统结帐;材料计划价格的审核,材料、固定资产帐套管理。 6.负责现金款项的收取、支付、各项费用统计审核报销、所受理业务凭证填制、现金账套的管理、各项单据的传递。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供应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6.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 8.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工作;参与设备、器材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及所购物资质量的验收、把关入库。 9.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 10.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供应处副处长、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2.参与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 3.参与设备、器材招标工作;协助处长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及所购物资质量的验收、把关入库。 4.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协助处长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供应处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 2.协助处室领导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 3.具体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工作;参与设备、器材招标工作 。 4.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7.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食堂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和《新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 6.参与采购物资的质量验收及食品加工流程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食堂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内部用电、用火、锅炉、煤气炉及管路、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8.负责承包合同内规定的各项安全事宜的落实。 9.按照上级职业病防治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0.参与应急救援的抢险、演练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食堂厨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外接待和自助餐厅饭菜供应。 2.负责对副厨师和餐厅服务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小灶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4.负责厨房内设备、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作业场所区域内的卫生清理工作。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违章指挥职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2)对职工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5)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职责不到位的; (6)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7)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的; (8)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的; (9)有其他应当问责情形的。 2、对存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况采取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或者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4.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5.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或者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责任。 6.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了本规定职责、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职责、并全面落实了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7.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责任。 8.存在违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情形应当问责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别负责调查。 9.其它相关职责考核,严格执行各处室内部绩效考核进行扣分或罚款。 10.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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