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半年物资招标会胜利结束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降低材料成本,抓好“阳光采购工程”,公司于2009年7月26日至31日对所有采购的24大类物资进行了公开的招投标活动。
为把这次招标活动搞得扎实有效,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招标委员会,委员会由总经理、监事会主度、经营副总、审计督察处、供应处、企管处、三个矿的经营管理人员组成,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参加这次投标的单位共有47家,其中有18家单位中标。
为保证这次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部分投标客户进行恶意投标,本次招标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招标须知,并规定凡投标的客户必须交纳质量、诚信保证金3万元,凡出现恶意投标、串标、不及时送货、等待调价送货、质量不合格的客户实行风险金考核制,直到扣除保证金,以后不再邀请参加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投标完毕后,公司又专门成立了评标小组,评标以三个原则为基础。一是有厂家不用中间商,二是有大实力的中间商不要小中间商甚至是皮包公司,三是同样情况下,有老客户不用新客户。初次评标完毕后,对新中标的单位由企管处、供应处、审计督察处共同对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整个招投标活动于2008年8月8日全部结束。
通过这次招标活动,不但降低了材料成本,也为公司下一步每半年一次的招标活动丰富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企管处:范维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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