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 公司简介 | 领导班子 | 下属单位 | 集团新闻 | 图片新闻 | 集团荣誉 | 企业文化 | 矿区风景 | 传统文化 | 联系我们 | 公示栏
 
导航
 
  集团新闻
 

四槐树矿加强汛期值班管理

 
 
四槐树矿加强汛期值班管理
 
    进入主汛期以来,为加强汛期期间的劳动纪律,切实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确保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新四煤字[2010]32号文件和公司文件要求,结合四槐树矿实际,制定完善了汛期值班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抢险队所有人员,生产系统由调度室点名,后勤系统由劳资科统一点名。抢险队所有人员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否则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做罚款处理。因公出差、休班不能按时点名的,由各队队长签批,否则按旷工对待。汛期值班期间禁止喝酒,否则由各队队长做罚款处理。抢险队员在下雨暴雨期间24小时在矿值班,其它时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空岗,发现问题严格追究队长及当事人责任。所有假条过后不准补签,发现过后补签者对当事人做罚款处理。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营私舞弊,发现一次考勤不实,对当事人和考勤员做罚款处理。(路兴茂)
 
 
鲁ICP备18019645号-1 版权所有: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山东高美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