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槐树煤矿根据鲁中分局鲁煤监中局发〔2012〕41号《关于开展煤矿矸石山灾害防治与治理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矸石山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在雨季来临之时对矸石山实行重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矸石山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两个分组,第一分组具体负责对矸石山的巡查和监控,强化责任,把矸石山管理列入正常安全管理中,定期对矸石山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对矸石山进行严密监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雨季期间需避免滑坡和其他事故的发生,同时需对矸石山的提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做到万无一失,实现安全生产。第二小组具体负责对矸石山的管理。在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警戒区内禁止私挖矸石,在明显的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和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擅自进入警戒区在矸石山拣煤取矸,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同时积极抓好矸石山周边及内部的安全管理。(赵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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